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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一部:电信网络诈骗致人自杀从重处罚

2016年12月20日 14:54 来源于 财新网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明确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入罪标准,规定有致人自杀或死亡等十种情形的,酌情从重处罚
即将过去的2016年,徐玉玉等被骗光学费郁结而死事件引发全民关注,影响恶劣。今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数额达到入罪标准且致人自杀或死亡的,将被从重处罚。图自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即将过去的2016年,徐玉玉等被骗光学费郁结而死事件引发全民关注,影响恶劣。今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数额达到入罪标准且致人自杀或死亡的,将被从重处罚。12月20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上述内容。

  《意见》共36条,突出查办电信诈骗案件依法从严惩处的政策导向,分别规定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面惩处关联犯罪、准确认定共同犯罪与主观故意、依法确定案件管辖、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涉案财物的处理等。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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