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2015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平均判赔数额为45万元。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专利侵权案件平均赔偿数额为141万元,商标侵权案件平均赔偿数额为165万元,著作权侵权案件平均赔偿数额为45.8万元。”
2017年1月1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建院两周年工作通报会,该院院长宿迟披露上述数据,称2016年大幅提升侵犯知识产权赔偿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宿迟举例说,在“美孚”商标侵权案中,法院全额支持原告450万元的赔偿请求;在“墙锢”商标侵权案中,全额支持原告1000万元的赔偿请求;在U盾专利侵权案中,全额支持原告4900万元的赔偿请求,并首次以计时收费方式支持了原告所主张的100万元律师费;在涉书生公司系列侵犯著作权上诉案中,按照稿酬标准上限300元/千字确定侵权赔偿数额,相比于一审赔偿数额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