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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独生子女可休10天带薪假护理父母

2017年01月23日 20:5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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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两会通过实体性法规,独生子女将可享受最长10天带薪休假照料患病住院父母的权利,新规将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有关机构或组织不落实此项福利的,将由人社或相关部门责令限期给付
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备受关注。在福建,未来独生子女将可享受最长10天带薪休假照料患病住院父母的权利。 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陈少远)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备受关注。在福建,未来独生子女将可享受最长10天带薪休假照料患病住院父母的权利。

  在1月22日闭幕的福建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获表决通过的《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了上述规定。《条例》将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上述《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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