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郑丹媚)企业退出的程序将大大简化。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已于3月1日开始在全国推行,符合条件的企业如果在45天的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将在3个工作日内获准注销。
《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主选择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这些条件包括: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适用的企业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