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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侵犯个人信息案例 一半为“内鬼”作案

2017年05月17日 18:5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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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察院曝光六起典型案例,三起系“内鬼”作案,涉案者分别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信息技术公司员工和派出所民警
行业内部人员成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重要主体,打击“内鬼”迫在眉睫。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崔先康)行业内部人员成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重要主体,打击“内鬼”迫在眉睫。5月16日,最高检察院发布六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据财新记者梳理,其中三起均为“内鬼”作案,分别为上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称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与销售商勾结、买卖新生婴儿信息案;厦门某信息技术服务公司人员买卖工作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案;河北民警任意查询并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

  此前的5月9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明确了此类犯罪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最高检察院称,此次发布的六起典型案例,是为了配合《解释》的出台,并为各地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提供指引、参考。三起“内鬼”案件具体为: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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