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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郑丽纯)按疾病给病人分类,继而按诊疗方案划定收费标准,是国家卫计委筹划的医疗费用支付改革。深圳市被列如三个试点城市之一,另外两个分别是新疆克拉玛依市和福建三明市。深圳市卫计委6月3日披露上述信息。
6月2日,国家卫计委在深圳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 Related Group System,DRGs)收付费改革试点启动会。深圳市将9所公立医院确定为DRGs收付费改革的试点医疗机构,其中1-2家将于今年年底前率先启动这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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