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萧辉)2016年,审计署对20家中央企业进行审计,发现其中18家近年来采取虚构业务、人为增加交易环节、调节报表等方式,近年累计虚增收入2001.6亿元、利润202.95亿元。日前出炉的审计报告披露了这一消息。
根据审计署网站发布的公告,被抽查的20家央企分别是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鞍钢集团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总公司,主要涉及资源能源、制造、商贸投资、建筑等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