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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曙光情妇罗菲被建议减刑 曾因受贿判刑五年

2017年08月25日 15:2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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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女子监狱服刑期间,罗菲获改造积极分子奖励,被建议减去有期徒刑不超过八个月
资料图:张曙光。图/东方IC

  【财新网】(见习记者 孙良滋 综合报道)原铁道部巨贪张曙光刚刚从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其情妇、原中国铁路文工团歌唱演员罗菲又被建议减刑。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日前公示了对罪犯罗菲的减刑建议书。根据公示,罗菲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在北京市女子监狱服刑。2017年8月16日,刑罚执行机关以罗菲获得一次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为由,建议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不超过八个月。

  2014年12月24日,罗菲被北京市第二中级院(下称北京二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上诉至北京市高级法院(下称北京高院)后维持原判。二审判决书显示,罗菲明知他人给予财物是为了讨好张曙光,以获得张曙光的职务便利获得帮助,仍然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并征得张曙光的同意或者于事后告诉张曙光。法院认定,罗菲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7万余元。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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