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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医生谈陕西产妇自杀事件:剖宫产应由谁做主?

2017年09月07日 18:5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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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产妇自杀事件的焦点之一是,剖宫产手术的选择应参照哪些医学和法律规范;剖宫产手术的专家共识是,单纯的产痛并非剖宫产的充分医学指征,仅是孕妇个人要求也不能作为剖宫产手术指征
陕西产妇自杀事件仍处胶着状态,医院与家属各执一词,互指对方违背产妇意愿,致使未能实施剖宫产,终酿悲剧。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盛梦露 刘佳英 实习记者 徐壮)陕西产妇自杀事件仍处胶着状态,医院与家属各执一词,互指对方违背产妇意愿,致使未能实施剖宫产,终酿悲剧(详见财新网报道:特稿 | 还原陕西产妇自杀事件:医院家属仍各执一词)。这引发了更为普遍的困惑——在顺产和剖腹产之间如何选择,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由顺产转为剖腹产(下称“顺转剖”)?应由谁来做主?依据为何?

  9月5日,媒体曝出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的一位待产产妇临产前自杀。医院首发声明指认,产妇生产期间其因疼痛躁动不安,多次向家属要求剖宫产,医院也向家属提出剖宫产建议,均被家属拒绝,最终产妇情绪失控,跳楼身亡。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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