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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审级制度改革应合理配置司法资源

2017年09月08日 09:37
江必新建议,要不断加强中级、高级法院的审判监督职能,促进纠纷在法定程序内得到妥善解决,实现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统一,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财新网】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今天(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在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司法改革与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修改理论研讨会”上发表了题为“关于审级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的主旨演讲,提出在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改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新时期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特点和现实,在考虑审级制度的改革时,关注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更好提升司法质效。

  江必新指出,在过去一段时期,人民法院内部请示制度广受社会关注甚至受到批评。为了解决这一制度带来的司法纠错成本较高等问题,可以考虑在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改时,深入研究飞跃管辖以及其他相关制度,吸收这些制度在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新案件方面的积极因素,丰富和完善指导性案例制度,推进裁判尺度的统一,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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