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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转国企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第三波 与前两轮有何不同

2017年11月21日 17:4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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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央政府提出以国有企业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目标以来,已经经历了两轮曲折,个别省份恐等不及三年禁售期
11月18日财政部网站公布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称,除公益类企业、文化企业、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均在划转范围内。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罗瑞垚)“这次划转是动真格的。”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近日发布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与前两次划转相比,范围更广、基数更大、动作更快。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副院长万海远也认为,此次划转主要是为了增强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力度不小。11月18日财政部网站公布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下称《方案》)称,除公益类企业、文化企业、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均在划转范围内。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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