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婧)因涉嫌受贿折合人民币约2058万元,11月30日,广东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书记李嘉在福建省漳州中院出庭受审。央视新闻客户端公布了上述信息。
李嘉今年53岁,是湖南湘阴人。简历显示:在2001年至2016年间,李嘉先后担任过共青团广东省委副书记、梅州市委副书记、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梅州市委书记、珠海市委书记、广东省委常委等职务。
检方指控:在上述时间段内,李嘉利用其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选址、土地出让、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侄子李林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58万余元。新闻通稿称:李嘉当庭表示认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