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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对北京大兴火灾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2017年12月08日 10:55
国务院安委会近日下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决定对北京市大兴区“11·18”重大火灾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对北京市大兴区“11·18”重大火灾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12月8日消息,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对北京市大兴区“11·18”重大火灾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国务院安委会近日下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称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安委〔2010〕6号)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北京市大兴区“11·18”重大火灾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北京市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北京市安委会审查同意、以北京市安委会文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北京市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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