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于璐 记者 单玉晓)已施行22年的《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启动首次大修。近日,《法官法》修订草案和《检察官法》修订草案(下称两部修订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两部修订草案分别规定,初任法官、检察官一般到基层任职;中级以上法院的法官、市级以上检察院的检察官,一般通过逐级遴选方式产生。
修改《法官法》《检察官法》是中共十八大以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之一。现行《法官法》《检察官法》于1995年颁布施行,并于2001年和2017年作了部分修正。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表示,20多年来,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司法环境发生变化,建立在法官法基础上的法官队伍在职业素养、管理模式、职业保障等方面已经难以适应司法审判工作新要求,修改《法官法》是适应司法审判工作发展变化、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的客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