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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费定价规则悬而未决 《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四审通过

2017年12月29日 07:1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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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实际情况和回应市民关切,广州市为住宅小区停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预留空间”
经历漫长的四轮审议后,《广州市停车场条例》于2017年12月27日获得通过。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方祖望 记者 王婧)经历漫长的四轮审议后,《广州市停车场条例》(下称《条例》)于2017年12月27日获得通过。不过,此前备受关注的问题——住宅小区停车费究竟应该由政府制定还是由市场调节——依然悬而未决。

  《条例》仅表示:广州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住宅停车场议价规则,完善“协商议价”等制度。

  较此前的二审和三审稿,这一表述发生了较大变化。此前的审议稿称:住宅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而现在,《条例》将争议搁置,要求相关部门另行制定“议价规则”。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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