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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泉州分行原行长被控受贿 “排非难”引争议

2018年01月08日 12:4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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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安市检察院依据证人证言及被告人李耀东的供述,指控李受贿340万余元;李自称遭刑讯逼供,律师申请非法证据排除遭遇难题;关键行贿人上诉时否认向李行贿
《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的落实效果如何,尤其引人注目。近期媒体披露的中信银行泉州分行原行长李耀东被控受贿案,即引起业内关注。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为全面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最高法院出台三项规程(即《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和《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其中《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的落实效果如何,尤其引人注目。近期媒体披露的中信银行泉州分行原行长李耀东被控受贿案,即引起业内关注。

  中信银行泉州分行原行长李耀东被控受贿340万余元,控方依李耀东供述及证人证言定案,李耀东书写万字长文称遭非法羁押、刑讯逼供,辩护律师申请非法证据排除,但控方拒向法庭提交侦查阶段同步录音录像。福建南安法院于2018年1月5日结束对李耀东案的第四次庭审,控辩双方仍未解决非法证据排除争议。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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