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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人犯“高调出狱”获刑五年 二审维持原判

2018年04月13日 18:4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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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幼泽2016年5月“高调出狱”,三天后又被抓,一、二审法院均认定其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判刑五年;家属律师称将申诉
2018年4月13日上午,山西省晋城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程幼泽等人行为确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肖罗娜)山西刑满释放人员程幼泽高调出狱案二审落槌。4月13日上午,山西省晋城市中级法院(下称晋城中院)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程幼泽等人行为确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程幼泽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二审宣判后,程幼泽的家属、律师均向财新记者表示,本案犯罪事实认定和审判程序正当性都存疑,将继续申诉。

  2016年5月23日上午,山西晋城监狱门外发生了这样一幕:20余名“黑衣人”夹道两侧,燃放鞭炮,列队欢迎一名身着白色唐装、戴墨镜的男子出狱,引起公众围观。这一场景被在场者拍下并传至网络,“山西黑老大高调出狱”的消息迅即在社交平台上传开,受到广泛关注。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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