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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原常委孙怀山受贿案一审:被控受贿3975万余元

2018年05月09日 17:16 来源于 财新网
孙怀山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资料图:孙怀山。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2018年5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全国政协原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原主任孙怀山受贿一案。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4年至2016年,被告人孙怀山利用担任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主任、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常委、中共中央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取土地使用权、企业经营、项目审批、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0年至2016年,孙怀山直接或通过其家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975万余元。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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