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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部通报宜宾“7·12”爆燃事故: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概没有

2018年07月18日 10:4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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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四川宜宾江安县一企业发生爆燃,致19人死亡12人受伤,官方指其为严重违法违规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
2018年7月12日晚18时30分左右,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内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燃事故。图/钟欣/中新社/视觉中国

  【财新网】7月17日,应急管理部在四川宜宾召开“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现场警示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和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督促四川省和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各项化工危化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落实,坚决防范较大以上化工危化品事故发生。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王浩水、四川省副省长彭宇行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会议深入剖析了“7·12”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指出这是一起典型的严重违法违规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充分暴露出企业主要负责人漠视员工生命,视法律法规为儿戏,一是违法违规建设,逃避政府监管;二是选址和工厂平面布局严重违规;三是项目设计水平低,从建成之日起就已经构成重大隐患;四是工艺来源不明,反应釜多是利旧;五是评价报告与现场严重不符;六是边施工边生产;七是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管理制度一概没有,成品、材料没有任何标识且随意堆放;八是人员资质违反要求。充分暴露出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以及地方政府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上没有严把安全关。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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