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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崔先康 单玉晓)中国法学会党组一份文件的截图近日在社交媒体上流传,显示该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酒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因犯罪情节轻微,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鉴于李仕春严重违纪,中国法学会党组决定暂停其职务,接受组织调查。接近中国法学会的人士表示该文件属实。李仕春本人则对财新记者表示:“司法机关掌握的情况是最客观的,我只是当事人,讲也不合适。”
9月25日,中国法学会党组发出《关于李仕春同志停职的决定》。这份文件写道:2018年8月21日,李仕春酒后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因犯罪情节轻微,9月12日,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鉴于李仕春严重违反党纪政纪,经学会党组研究决定,暂停其研究部党支部书记、主任职务,接受组织调查。知情人士透露,8月21日,李仕春酒后驾车,在北京王府井一家酒店附近被交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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