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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一厅官醉驾被停职调查 情节轻微检方不起诉

2018年09月29日 14:4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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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醉驾被查,回应称“当事人讲不合适”;研究部是法学会核心部门,掌管课题审批权
资料图:李仕春。图/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网站

  【财新网】(记者 崔先康 单玉晓)中国法学会党组一份文件的截图近日在社交媒体上流传,显示该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酒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因犯罪情节轻微,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鉴于李仕春严重违纪,中国法学会党组决定暂停其职务,接受组织调查。接近中国法学会的人士表示该文件属实。李仕春本人则对财新记者表示:“司法机关掌握的情况是最客观的,我只是当事人,讲也不合适。”

  9月25日,中国法学会党组发出《关于李仕春同志停职的决定》。这份文件写道:2018年8月21日,李仕春酒后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因犯罪情节轻微,9月12日,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鉴于李仕春严重违反党纪政纪,经学会党组研究决定,暂停其研究部党支部书记、主任职务,接受组织调查。知情人士透露,8月21日,李仕春酒后驾车,在北京王府井一家酒店附近被交警查获。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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