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见习记者 王梦遥)自2018年11月10日起,从事因私出入境中介业务不再需要资格认定。近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停止签发《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此前签发的自动失效。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想要从事因私出入境中介业务,企业不再需要“两头跑”,既要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还要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取得许可证,今后只要办理了营业执照就可以开展相关业务。
财新记者注意到,国家移民管理局的这一举措,源于此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
国务院在今年9月印发的通知中称,“证照分离”改革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试点并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以来,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