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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买民族证券案二审维持原判 政泉控股被罚600亿元

2018年12月26日 11:49 来源于 财新网
郭文贵通过原国家安全部副部长马建等人,采用逼迫威胁竞争对手等手段逐步取得民族证券股份,此前大连中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政泉控股罚金600亿元。政泉控股提出上诉,辽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2018年12月26日上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单位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人郭汉桥、赵大建强迫交易、原审被告人赵大建、单蔚良、杨英、吕涛挪用资金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图/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崔先康)外逃中国商人郭文贵旗下的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政泉控股)及部分高管强迫交易、挪用资金一案二审在沈阳宣判。据辽宁法院网消息,12月26日上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单位北京政泉控股、原审被告人郭汉桥、赵大建强迫交易、原审被告人赵大建、单蔚良、杨英、吕涛挪用资金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涉及的主要事实是郭文贵通过原国家安全部副部长马建等人,采用逼迫威胁竞争对手等手段逐步取得中国民族证券有限公司(下称民族证券)股份,控制民族证券之后挪用20.5亿元资金。此前的8月20日,该案在大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于10月12日一审获判。大连中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政泉控股罚金600亿元,郭文贵旗下高管郭汉桥、杨英、吕涛及民族证券原董事长赵大建、原副总裁单蔚良等五人分别以强迫交易罪和挪用资金罪获刑。此外,大连中院判决对冻结在案的被告单位政泉控股持有的17.9亿余股方正证券股票,扣除其投资支出的60.9亿余元后的所有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对被挪用未归还的资金16.3亿余元继续追缴,返还被害单位民族证券。(详见财新网“北京政泉控股强迫交易案一审被罚600亿元”)。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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