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黄姝伦)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即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通过此次修法,一些早就落后于农民实践、阻碍农村发展的条款从法律中删除。
例如,旧法规定,承包期内,农民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新法规定,农户进城落户,在承包期内的土地,发包方不得收回。
此次修法旨在将农村土地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产权安排纳入法律。“三农”专家一致认为,修法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给农民吃下“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