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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行青岛分行5亿放贷案终曲 最高法驳回上诉

2019年01月11日 18:5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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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终审认定,东岳集团要求讨回5亿元回购保证金的诉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相关刑事案件还未了结
2018年5月30日,东岳集团诉交行青岛分行、“盟诚系”的民事案件在山东省高级法院一审开庭。东岳集团认为,涉案《三方合作协议》无效,要求交行青岛分行返还基于该协议划扣的5亿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图/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萧辉)备受关注的交通银行青岛分行(下称交行青岛分行)5亿元放贷民事纠纷案件尘埃落定。2018年12月24日,最高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东岳集团要求交行青岛分行返还5亿元回购保证金的诉求,维持原判。财新记者获悉,与该民事案件相关的四名交行员工被控刑事案件还在审理中。

  该案肇始于交通银行青岛分行、山东东岳集团(00189.HK)两家子公司和“盟诚系”公司的一份《三方合作协议》。2014年,交行青岛分行发放5亿元贷款给两家“盟诚系”公司,该笔贷款作为“盟诚系”向东岳集团两家子公司定向购买化工材料的款项,同时东岳集团两家子公司在交行青岛分行存入5亿元回购准备金作为担保。2015年,“盟诚系”公司连续三次拖欠贷款利息,交行青岛分行于是将东岳集团存入的5亿元回购准备金划扣。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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