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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男子起诉监察委不作为 法院裁定不予立案

实习记者 陈浩 记者 王梦遥
2019年04月28日 21:41
这是监察体制改革以后,监察机关被起诉的罕见案例。学者表示,现行制度下只有依靠党和人大监督监察委
4月17日,湖北荆门男子杨光军向荆门市掇刀区法院递交了起诉书,以掇刀区监察委员会不作为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近日,荆门市掇刀区法院作出裁定,认为监察委不是行政机关、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决定不予立案。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陈浩 记者 王梦遥)监察委能不能当被告?湖北一家法院给出了否定的答案。4月17日,湖北荆门男子杨光军向荆门市掇刀区法院递交了起诉书,以掇刀区监察委员会不作为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近日,荆门市掇刀区法院作出裁定,认为监察委不是行政机关、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决定不予立案。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在全国推开以来,监察机关罕见被诉的案例。法律专家告诉财新记者,法院裁定不予立案符合现在的制度,现行体制下只有依靠党和人大的系统来监督监察委。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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