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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育儿假、产休假

2019年05月09日 18:5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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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布《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鼓励地方政府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加大对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用人单位内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为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9〕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照护服务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为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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