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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12人买卖多名儿童被重判 两人获死刑

2019年06月01日 12:1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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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31日对12人跨省拐卖儿童、收买被拐卖儿童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王喜娥、刘利萍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
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31日对12人跨省拐卖儿童、收买被拐卖儿童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图/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财新网】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31日对12人跨省拐卖儿童、收买被拐卖儿童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王喜娥、刘利萍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

  据新华社6月1日消息,经审理查明,2015年开始,山西籍被告人王喜娥、刘利萍母女二人及一些家庭成员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各种途径收买数量众多的婴儿,并通过山东籍被告人王传宾、李秀山、徐庆全等人将婴儿送往山东进行贩卖。山东籍被告人徐庆全、燕少付、陈广州明知是贩卖的儿童,仍自己收买或者帮助亲属收买用于收养。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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