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登辉)国家医保局宣布2020年底取消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此决定引发关注。新的调整一度让人联想到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也要取消,医保局昨日(6月4日)发文正式澄清。
5月初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发文要求,居民医保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这意味着未来参保者门诊开支的报销方式有了新的安排。
居民医保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解读文件显示,此次取消的个人(家庭)账户不涉及城镇居民医保,主要是指新农合设立之初,为保障个人门诊医疗费用设计的小额补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