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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网论文批发商案被发回重审 主犯一审获刑四年半

2019年06月18日 14:4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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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晓伟因发行电子期刊的纸质样刊而被定罪;一审时两份证据未举证质证,辩方指程序违法,获二审法院认可
备受关注的维普网论文批发商蔡晓伟等人被控非法经营一案,近日被撤销原判并发回江西省修水县法院重审。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苑苏文)备受关注的维普网论文批发商蔡晓伟等人被控非法经营一案,近日被撤销原判并发回江西省修水县法院重审。此前二审开庭时,辩方律师当庭表示有两件关键证据在一审时未经举证质证,属于审判程序违法,这一意见得到二审法院采纳。6月18日,九江市中级法院向蔡晓伟等被告人送达了刑事裁定书。

  财新此前报道,一方面是被广泛应用的维普论文查重软件主要发明人,另一方面则批量售卖电子刊物版面,出版难以定性的纸质“复制品”,赚取版面费差价盈利。46岁的重庆人蔡晓伟浸淫论文行业多年,却因规模数千万元的论文版面费生意被控非法经营罪而身陷囹圄。

  2015年起,蔡晓伟控股的重庆吉考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吉考公司)获得了维普网运营方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下称维普公司)的授权,对十余本电子刊进行收稿、初审、排版、发行等工作,并向作者提供纸质样刊,从中赚取版面费差价。但根据2008年3月颁布的《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将有知识性、思想性内容的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固定物理形态的磁、光、电等介质上,通过电子阅读、显示、播放设备读取时用的大众传播媒体。据此,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原九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出具鉴定书,认定上述纸质样刊为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印刷的出版物,属于非法出版物。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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