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前不久在大阪G20峰会上发表题为《携手共进,合力打造高质量世界经济》的讲话,宣布采取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等五项扩大开放措施。这是自2018年以来,习近平至少第四次在国际会议上谈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是他第二次在此类场合明确提及惩罚性赔偿制度。
惩罚性赔偿是一种金钱赔偿制度,不同于填平损害的传统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惩罚性赔偿通过给予被侵权者超过其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达到惩罚恶意侵权人、鼓励权利人积极主张权利等目的。中国1993年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引入这项源于英美法的制度,此后的《侵权责任法》《食品安全法》也写入惩罚性赔偿条款,但在专利侵权、假冒商标、偷盗版权盛行的知识产权领域,惩罚性赔偿迟迟不见踪影,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大打折扣。“我们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新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增强民事司法保护和刑事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习近平在G20峰会讲话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