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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父子与警察肢体冲突 二审改判无罪

2019年07月09日 16:2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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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人员调处邻里纠纷时被打伤,一审法院认定父子二人妨害公务罪成立,二审改判无罪,理由为被告人举动是本能防护行为,且情节和后果显著轻微
一年多前,广东省梅州市三名警务人员在调处邻里纠纷过程中与市民发生肢体冲突被打伤,施暴者系何氏教师父子。2018年底,何氏父子一审被认定构成妨害公务罪,父亲何庆炎获刑七个月,儿子何中华免于刑事处罚,后两人上诉。财新记者近日获悉,何氏父子二审被改判无罪。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史婉霜)一年多前,广东省梅州市三名警务人员在调处邻里纠纷过程中与市民发生肢体冲突被打伤,施暴者系何氏教师父子。2018年底,何氏父子一审被认定构成妨害公务罪,父亲何庆炎获刑七个月,儿子何中华免于刑事处罚,后两人上诉。财新记者近日获悉,何氏父子二审被改判无罪。

  事情缘起的一场邻里纠纷。根据2019年6月17日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二审判决书,2018年2月9日早上,家住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雄风南园小区的退休教师何庆炎发现其堆放在楼下的床垫被人翻下,怀疑是住户李某所为。何庆炎心生怨气,将李某停放在小区内的小汽车车轮用防盗锁锁住。李某发现后,向小区业委会反映无果,于是打110报警。上午9时许,程江派出所民警黄某某带领两名辅警赶往现场,没有看到何庆炎,却正巧碰上何庆炎的儿子何中华驾车外出。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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