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黄雨馨)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茂才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委调查终结,经最高检指定,由山东淄博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淄博检察院已向淄博中院提起公诉。8月30日,最高检官网公布上述消息。
检方指控称,张茂才利用担任山西临汾市长、中共临汾市委书记、运城市委书记、晋城市委书记、山西省政协副主席、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