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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 江苏一团伙获刑后又被索赔900万元

2019年10月19日 08:0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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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伙用“绝户网”非法捕捞鳗鱼苗5000多尾卖给中间商,中间商累计出售鳗鱼苗11万多尾,专家鉴定认为使鳗鱼苗资源受到毁灭性打击
10月18日上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捕捞团伙被索赔900余万元。图/江苏检察网

  【财新网】(实习记者 向思琦 记者 单玉晓)鳗鱼学名日本鳗鲡,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确立为珍稀濒危物种,其鱼苗具有经济价值,属于禁止捕捞的水生动物苗种。10月18日上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捕捞团伙被索赔900余万元。

  江苏省靖江市地处长江下游,每年有大量鳗鱼苗从深海洄游到此生长。海监江苏省总队队长程建新介绍,鳗鱼主要在日本冲绳海沟一带产卵繁殖,其繁殖环境无法人工模拟,因此,目前只能捕捉天然鳗鱼苗,再进行人工培育,相对来讲较为珍贵。2018年,靖江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非法捕捞鳗鱼苗的刑事案件,南京中院此番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便由此引发。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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