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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读 法定婚龄暂不修改

2019年10月22日 08:5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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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法定婚龄的呼声日益高涨,但立法机关认为,如果修改属于婚姻制度的重大调整,宜在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分析评估后再作规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对于是否降低法定婚龄的争议,立法机关明确表示暂不作修改。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对于是否降低法定婚龄的争议,立法机关明确表示暂不作修改。

  现行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已经过两次审议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维持该规定,但在审议过程中,有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学者、社会人士呼吁降低法定婚龄,引起社会热议。

  近年来,降低法定结婚年龄的呼声持续不断。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细花曾在2012年、2017年全国“两会”上两次建议将男女法定结婚年龄降至18岁。2019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列明也提交建议降低法定结婚年龄,将结婚年龄改为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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