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驻香港记者 尉奕阳)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11月18日裁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此前制定的临时性“禁蒙面法”,过度限制个人基本权利。11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称,有关裁决不符合《基本法》。国务院港澳办亦称,裁决挑战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
2019年10月,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启动“紧急法”,跳过正常立法程序,以行政机关身份直接颁布“禁蒙面法”。该法令禁止公众蒙面参与任何游行集会,无论活动是否经过警方批准。24名香港立法会现议员和1名前议员此后提出司法复核,认为“紧急法”和“禁蒙面法”无效且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