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见习记者 陈竹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的公众意见征集将于11月29日截止。日前在上海市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主办的修法专家论证会上,来自司法机关和教育、民政、群团组织的人士以及法律学者对“两法”修订提出不少建议,其中收容教养制度进行司法化改造的呼声很高。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实施的重大恶性犯罪近年来时有发生,一些未成年人作案后,由于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被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社会的焦虑情绪日益加重。(详见财新周刊:“未成年暴力屡屡发生 修法如何回应社会焦虑”)此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的思路之一是“实施分级预防,细化教育矫治措施”,即根据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发生的规律,将未成年人的偏常行为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等由轻到重三个等级。10月21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删去了“收容教养”条款,旋即引发争议,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犯将来如何教育矫治,成为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