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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案首次开庭延期 被控四宗罪

2020年01月07日 14:5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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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国华被指控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四个罪名,原定2020年1月7日开庭,东营市检察院在开庭前一天以发现新的犯罪事实为由申请延期审理获法院准许
资料图:东营市中级法院。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案原定2020年1月7日在东营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东营市检察院1月6日上午以需要补充侦查为由申请延期审理,东营中院随即下达延期审理决定书,庭审时间另定。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案原定今日(2020年1月7日)在东营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财新记者获悉,公诉机关东营市检察院1月6日上午以需要补充侦查为由申请延期审理,东营中院随即下达延期审理决定书,庭审时间另定。

  据蔡国华的辩护律师赵运恒、杨照东介绍,1月6日上午九点半左右,他们收到蔡国华案合议庭法官的电话,对方表示“刚刚收到东营市检察院延期审理的申请,理由是发现新的犯罪事实需要补充侦查”,法院决定推迟原定于1月7日的庭审。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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