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 张子竹)新冠肺炎疫情催生野生动物最严保护令。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一项决定,规定即日起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违者加重处罚。这项新规定符合动物保护人士的期待,但能否落到实处还有待观察。
据新华社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月24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下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效力等同于法律。行政法学者、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华琳教授向财新记者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其发布的是法律性文件效力等同于法律,只不过由其制定的法律一般经三次审议后交付表决,而法律性文件一般是一次审议通过并且没有国家主席签署即公布,程序相对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