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覃建行)事发一年四个月后,造成4死1伤的云南曲靖师宗县大普安煤矿顶板事故再有新进展。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的判决书显示,2020年5月15日,师宗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时任大普安煤矿矿长孙智孝、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杨树林因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分别领刑二年六个月。
2019年1月6日20时42分,师宗恒泰矿业有限公司(下称恒泰矿业)大普安煤矿(下称大普安煤矿)+1800m水平底板运输巷回风上山检修作业点发生一起较大顶板事故,共造成四人死亡、一人受伤。同年3月25日,云南煤矿安监局官网发布调查结论称,这是一起责任事故,大普安煤矿未及时排查检修作业点隐患,事故后发生瞒报、谎报情形,还安排监控人员销毁证据资料,建议追究两名主要负责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