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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管住司法“创收”?代表呼吁罚没所得上缴中央财政

2020年05月21日 16:24 来源于 财新网 试听
司法罚没所得上缴地方财政后,通常按比例返还给司法机关,使得司法机关与地方政府一定意义上结成利益共同体。肖胜方代表认为,罚没所得统一上缴中央财政,才能破除司法地方化倾向
出席2020年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呼吁,完善司法罚没所得收缴及监管的制度与措施,明确将司法罚没所得统一上缴至中央财政,避免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因受经济利益驱动而行为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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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记者 萧辉)司法罚没所得必须上缴国库,但相关法律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应当上缴给中央国库还是地方国库。实践中,罚没所得上缴地方国库后,经常按比例返还至基层司法机关以弥补经费短缺,甚至有基层司法机关给办案单位下达“创收”指标,给司法公正蒙上阴影。出席2020年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呼吁,完善司法罚没所得收缴及监管的制度与措施,明确将司法罚没所得统一上缴至中央财政,避免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因受经济利益驱动而行为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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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梦~婉凝

    司法罚没所得统一上缴至中央财政,避免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因受经济利益驱动而行为失范。

    2020-05-22 01:28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 Eric8638

    支持

    2020-05-22 00:10 · 上海市普陀区
    · 回复
  • 财新网友Ry4esN

    早该这么做了,一定切断司法不公正的源头!

    2020-05-21 14:56 · 北京市
  • jiaofowEc

    这不是一直上交中央财政的吗???

    2020-05-21 13:55 · 江苏省南京市
  • 王老太太5

    国库谁监管?这个代表肯定还能高升,真会说话

    2020-05-21 10:44 · 北京市
  • 李珊晖

    这个提议好!

    2020-05-21 09:45 · 湖北省武汉市
  • 不二1437

    就算这样是能够管住“罚了不该罚的”,那“该罚的不罚”又怎么管呢?

    2020-05-21 09:38 ·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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