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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李勇强决定向最高法院上诉。
43岁的李勇强,是内蒙古乌兰察布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原乌兰水泥厂,下称同)原职工,家住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乌兰水泥厂家属院。2017年10月,李勇强遭诬陷入狱,单位迅速将他除名。一年多后,法院宣告李勇强无罪,但至今他也没能回原单位工作,靠外出打工谋生。
诬陷李勇强入狱的不是别人,正是因涉黑闻名的内蒙古电视台中部记者站原站长苗迎春。
20多年前,苗迎春还只是给乌兰察布盟电业局工地拉货的临时工。或许是得益在电业局任党委书记岳父照顾,苗迎春成了公家人。也正是因这层关系,苗迎春结识了曾在乌兰察布电力系统工作、后成为乌兰水泥厂一把手的罗振华。苗迎春与罗振华(一审被判无期徒刑)暗通款曲,为后来迅速暴富埋下伏笔。
法治之路,任重而道远
记者害人罪加一等,而且明显还需要深究
历史总是相似的,周而复始
这么悲惨的记者绝不会仅此一例,这种对记者,律师的伤害是刻骨铭心的,但对加害者的惩罚却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高院纪监委就不去查查
法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