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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涉黑记者”苗迎春案一受害人获国家赔偿

2020年07月03日 19:37 来源于 财新网 试听
蒙冤期间,没了工作;入狱151天,赔偿金额不够律师费用
43岁的李勇强,是内蒙古乌兰察布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原职工,家住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乌兰水泥厂家属院。2017年10月,李勇强遭诬陷入狱,单位迅速将他除名。一年多后,法院宣告李勇强无罪,但至今他也没能回原单位工作,靠外出打工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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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李勇强决定向最高法院上诉。

  43岁的李勇强,是内蒙古乌兰察布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原乌兰水泥厂,下称同)原职工,家住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乌兰水泥厂家属院。2017年10月,李勇强遭诬陷入狱,单位迅速将他除名。一年多后,法院宣告李勇强无罪,但至今他也没能回原单位工作,靠外出打工谋生。

  诬陷李勇强入狱的不是别人,正是因涉黑闻名的内蒙古电视台中部记者站原站长苗迎春

  20多年前,苗迎春还只是给乌兰察布盟电业局工地拉货的临时工。或许是得益在电业局任党委书记岳父照顾,苗迎春成了公家人。也正是因这层关系,苗迎春结识了曾在乌兰察布电力系统工作、后成为乌兰水泥厂一把手的罗振华。苗迎春与罗振华(一审被判无期徒刑)暗通款曲,为后来迅速暴富埋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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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怀瑾握瑜兮丶

    法治之路,任重而道远

    2020-07-05 23:14 · 山东省青岛市
  • bighot123

    记者害人罪加一等,而且明显还需要深究

    2020-07-05 04:54 · 湖北省武汉市
    · 回复
  • 窥探世界

    历史总是相似的,周而复始

    2020-07-04 00:31 · 江苏省南京市
  • 王老太太5

    这么悲惨的记者绝不会仅此一例,这种对记者,律师的伤害是刻骨铭心的,但对加害者的惩罚却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2020-07-03 12:49 · 北京市
  • 老李L

    高院纪监委就不去查查

    2020-07-03 12:36 · 北京市海淀区
  • txj6135

    法治啊

    2020-07-03 11:58 · 广东省珠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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