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葛杏航)最高检察院7月2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以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为主题的第20批指导性案例。通报称,安徽省某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金某某在十余年间受贿人民币1161.1万元、4000欧元,因认罪认罚、积极退赃,法院采纳检方量刑建议,对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最高检认为,该案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具有指导意义。
财新记者查阅判决书和公开信息发现,最高检通报的金某某即为安徽省医疗系统明星人物、荣誉等身的安徽省儿童医院原院长金玉莲。金玉莲1952年10月生,安徽宁国人,研究生学历。其1978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宁国县卫校校长、原宁国县卫生局局长、省妇幼保健所副所长、省儿童医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2002年6月任省结防所所长、肺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2007年4月,金玉莲开始担任安徽省儿童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直至2018年4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