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2020年8月12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书法家协会原分党组书记、副主席赵长青受贿一案。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长青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9年,被告人赵长青先后利用担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书记、副主席、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批中国书协会员、当选中国书协理事、协调工程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86万余元,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