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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洗冤录之四|陕西女工程师举报污染被定寻衅滋事罪 发回重审后检方撤诉

2020年08月16日 11:2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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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石料厂的污染抗争十余年,李思侠因寻衅滋事罪一审获刑两年半。案件发回重审后检方撤诉,获法院准许。家属等待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能否获得国家赔偿尚不确定
2020年8月14日,陕西石泉县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准许石泉县检察院撤回对李思侠等三人的起诉。

  [编者按:2020年是极不平常的一年,必将在人类历史上留下浓重的印记。已经过去的九个月,财新报道了一批已经平反和将要平反的冤错案件,引起广泛关注。故事的主角有工人、农民、环保志愿者,也有领导干部。他们的遭遇各不相同,有的在平反之前被关了20多年,有的从启动再审到脱罪用时不到十天。在阖家团圆的时刻,重温他们的故事,更加体会到公平正义的可贵。 现年57岁的李思侠是长庆油田一名工程师,老家在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双喜村。自2008年两个石料加工厂进驻双喜村,李思侠不断举报两家石料厂污染环境、损毁道路,并频频回乡讨说法,代表村民索赔。2019年6月,李思侠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刑二年六个月。其上诉后,安康中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20年8月,石泉县检察院以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提出撤诉,获法院准许。]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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