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2005年2月24日,郭文思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经9次减刑,于2019年7月24日刑满释放。2020年3月14日15时许,郭文思在超市购物时,对提示其正确佩戴口罩的段某某实施侵害,致段某某受伤死亡。案发后,社会舆论强烈要求严惩郭文思故意伤害行为,并对其多次减刑和改造成效等问题提出强烈质疑。
据北京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清风北京”消息,北京市委高度重视,市委政法委加强督办,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郭文思涉嫌故意伤害罪,且其曾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刑罚,仍不思悔改,再次实施暴力犯罪,主观恶性极深,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3月28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郭文思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目前,郭文思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已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月31日,北京市成立联合调查组,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监委、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参与,对郭文思多次减刑问题依纪依法开展调查。市纪委监委同时成立专案组,对涉嫌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