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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备受争议的“鸡西秦玉革涉恶案”获得转机,鸡西市中级法院日前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54岁的天津七星通讯设备销售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秦玉革是黑龙江鸡西人,2020年8月26日,秦玉革及其大舅哥张逢光、司机单玉河等三人,被鸡西市鸡冠区法院一审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其中秦玉革因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11万元。并被责令分别退赔“受害人”吴长林、徐吉忠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和480元。张逢光和单玉河则分别被处以六年和两年五个月有期徒刑(参见财新网《特稿|鸡西秦玉革涉恶案争议 “受害人”亦遭举报》)。
请人解释一下,如果判决有问题,为什么上级法院要发回重审,而不是直接宣判无罪?感觉没有担当。这样的案例不少,在往复过程中,当事人的时间就被拖过去了。
请问那个作价1000万的煤矿估值多少?都到这步了,不会没有估值吧,看了全文没看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