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汪秋言 记者 唐爱琳)历时两年多,江苏省盐城市所属东台市原副市长吴晓东受贿案有了二审判决。2020年11月5日,法院将吴晓东受贿金额认定为98.9万元,改判其有期徒刑5年。吴晓东的妻子施悦及其辩护律师仲若辛向财新记者表示,将会继续申诉。
此案一审中,法院以吴晓东受贿133.3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吴晓东上诉后,该案在江苏省高院二审开庭,未当庭宣判。
现年49岁的吴晓东是江苏东台人,历任东台市富安镇镇长、党委书记,弶港镇党委书记,东台沿海湿地旅游度假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党工委书记、东台市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