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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非”申请被驳 江苏东台原副市长吴晓东一审获刑六年

2018年06月12日 18:0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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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开庭,吴晓东自陈遭刑讯逼供,多名证人此后也到庭翻供;第二次开庭伊始,审判长即宣布驳回全部“排非”申请
2018年6月11日上午,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大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东台市原副市长吴晓东受贿案。吴晓东及其辩护人,检察员到庭参加宣判。被告人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参与旁听。图/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财新网】(记者 苑苏文)饱受争议的江苏省东台市原副市长吴晓东受贿案一审落槌,法院认定了检方指控的全部受贿情节,判处吴晓东有期徒刑六年,同时驳回了其提出的所有排除非法证据申请。财新记者从家属和辩护律师处获悉,吴晓东将上诉。

  吴晓东是东台本地人,历任东台市富安镇镇长、党委书记,弶港镇党委书记,东台沿海湿地旅游度假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党工委书记、东台市政府副市长,2017年7月26日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1日被逮捕。2017年11月15日,盐城市检察院对吴晓东提起公诉。检方指控,吴晓东在2010年至2016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东台市东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建国等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施建国、钱某某等人贿送的款物,折合人民币133.3万元,其涉及16名行贿人的45笔贿金,均发生在2010-2016年吴晓东在富安镇、弶港镇和东台沿海经济区任职期间,其中41笔发生在春节前。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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