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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一公务员蒙冤入狱四年半 平反后恢复公职

2020年11月22日 11:1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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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因诈骗罪获刑五年,实际服刑四年半,期间被开除公职;2018年平反,2020年10月底恢复公职,属当地首例。他提出2711万元国家赔偿金申请,包括名下土地被不当处置的1800万元损失
李小川当过刑警,被捕前是长宁县原旅游文体局的一名公务员。图为李小川与父亲合影。图/受访者提供

  【财新网】(记者 黄雨馨 实习记者 王梦阳)四川宜宾市长宁县公务员李小川,2008年因卷入一桩诈骗案被警方带走,后来服刑四年半,并丢掉了公职。出狱后的李小川坚持申诉,直到2018年宜宾市中级法院经过再审,宣告他无罪。近日,李小川恢复了公职。

  1963年出生的李小川,即将满57岁。他曾是一名刑警,被捕前是长宁县原旅游文体局的一名公务员,同时也在经商。长宁县委组织部2020年10月27日发出的通知显示,根据《长宁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撤销李小川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经研究,将他安置到县旅文旅局工作。11月初,李小川向单位提交了提前退休申请书,目前正在办理。“当时的办案人员是枉法裁判,我要求对他们追责。”李小川说,办提前退休就是想专心做这件事。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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