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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致20死 30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2021年01月01日 14:1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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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等公职人员在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浙江省纪委省监委依规依纪依法组织开展审查调查,对30名责任人员作出问责处理
资料图:2020年6月14日凌晨,浙江台州,沈海高速温岭大溪段槽罐车爆炸事现场,救援人员在全力挖掘现场。图/人民视觉

  【财新网】2020年12月31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公布了沈海高速温岭段“6·13”液化石油气运输槽罐车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通过深入调查和综合分析,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谢志高驾驶车辆从限速60公里/小时路段行驶至限速30公里/小时的弯道路段时,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导致车辆发生侧翻,罐体前封头与跨线桥混凝土护栏端头猛烈撞击,形成破口,在冲击力和罐内压力的作用下快速撕裂、解体,罐体内液化石油气迅速泄出、汽化、扩散,遇过往机动车产生的火花爆燃,最后发生蒸汽云爆炸。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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